电子工厂厂长联合员工偷拿芯片获利200万

发布时间:

2022-11-03 10:30

 

郴州某电子工厂厂长,为赚外快伙同员工偷取工厂芯片销售,非法获利200余万元。2013年9月,三人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郴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归案。今年7月28日,苏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法院组织了20多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到场听审。 
 
黄正茂1983年出生,进入郴州某电子公司上班后,很快担任该公司室长一职。2010年八九月份,黄正茂发现分选出来的电子芯片在送到该厂待入库区后,除他之外无人看管。黄正茂想,市面上芯片的价格很贵,自己何不“拿点”出去售卖赚点外快?为了行动更便利,黄正茂找到时任该厂领班、1987年生人黄矗,商量一起合作盗取芯片。随后,两人开始偷拿芯片。 
 
2010年10月,黄正茂上网联系了一位买家,在商定好价格后,与黄矗带着芯片前往深圳市福田区销赃,最终两人以3万余元的价格将芯片卖出。此后,两人继续以同样的方式从公司盗取芯片,获利6万元。至2011年10月26日,黄正茂窃取公司芯片获利24.904万元。 
 
2011年8月份,该公司成立点分厂,李姣出任副厂长,黄正茂的职务变更为领班。一天,黄正茂找到李姣,说可以利用工厂给予的损耗指标,偷拿芯片到外面销售获利,且很难被发现,李姣同意了。 
 
征得李姣同意后,从2011年10月底开始,黄正茂以芯片不达标需李姣检查为由,将部分芯片送往李姣办公室,随后再由李姣转交给他销售。而为了隐瞒盗取芯片的事实,二人以生产上的原因向工厂提出异常报告。从2011年11月份至2012年12月,黄正茂共收到买方芯片销售货款201.5225万元。或许是黄正茂等人做事心细,偷取芯片一事,公司并未察觉,三人还分别被升职。李姣升任厂长,黄正茂调任点分厂综合办主管,黄矗则成为了点分厂的一名工程师。 
 
2013年初,点分厂有芯片外流一事被公司察觉,黄正茂等人成为怀疑对象。2013年9月,三人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郴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归案。案发后,三人分别退还部分赃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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